关于征集贵州师范学院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两代会”代表:
贵州师范学院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两代会”)第一次会议拟于2025年11月召开,为更好地发挥第五届“两代会”代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现向全体“两代会”代表集中征集提案。本次提案的征集工作是“两代会”代表行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内容,是”两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渠道。为做好提案工作,保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原则
(一)全局性原则。应正确体现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的关系,客观分析学校建设事业和教职工职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二)代表性原则。应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和建议,能够集中反映学校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工作,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学校工作大局或多数教职工工作和生活产生积极影响。
(三)可行性原则。应充分调查论证,并提出具体工作建议,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规范性原则。应按照提案规范和须知,提案表达清晰明了,并使用统一编制的提案表提交。
二、征集提案范围
(一)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贯彻上级有关决策部署的建议和议案;
(二)对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带全局性的工作提出具体建议和议案;
(三)有关学校教学、科研、发展规划、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后勤保障、行政管理、构建和谐校园等方面的建议和议案;
(四)教职工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的建议和议案。
三、征集提案要求
(一)提案人必须是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二)提案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并有3名正式代表附议,不足上述人数的不列为提案。提案要实事求是,事实清楚,并要求一事一案。
(三)提案人在撰写提案时,需填写《贵州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中的名称、内容及具体建议等部分。
(四)各基层工会要认真组织代表撰写提案,各位代表要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调研,认真履行职责,并报基层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在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前将收集到的提案电子版(校工会曾术琳内网邮箱)和纸质版报送校工会办公室(信息楼202室),逾期将不列为本次大会的提案。
附件:
1.贵州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2.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条例
3.撰写“两代会”提案的相关说明
贵州师范学院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