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困难教职工本人向基层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
2、基层工会在收到《困难教职工困难情况说明书》及《困难档案表》后,第一时间进行困难情况调查,核实申请职工基本情况,请困难教职工在《困难教职工承诺书》进行签字确认;基层工会主席及学院\部门领导进行签字确认;
2、基层工会对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教职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3个工作日;
3、公示期结束后,提交相关材料到校工会;
4、对已建档的困难教职工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跟进困难教职工困难情况。
困难情况填报(致困主要原因):请用简要文字说明困难情况。
本人或直系亲属生病致困:提供材料疾病证明书一份或病历复印件一份、医院结算单复印件一份